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9-10 16:06:19 * 浏览 : 4394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机采购项目已于2019年9月5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成交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ST2019-156
三、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
地址:咸阳市宝泉路与西站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贠永峰
电话:029-333772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人:曹美奇、张倩
电话:029-81779899
传真:029-8177989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拟采购一批自助办税终端机(综合办税自助终端、发票代开终端、发票申领终端)
项目用途:综合办税服务厅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5万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
1.成交供应商: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2.成交金额:(小写)¥895,860.00元
(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整
3.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路5号
4.联系人:魏彩霞
5.联系电话:13709122078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韦智勇、薛弘晔、贠永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3437.90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ST2019-156
三、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
地址:咸阳市宝泉路与西站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贠永峰
电话:029-333772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人:曹美奇、张倩
电话:029-81779899
传真:029-8177989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拟采购一批自助办税终端机(综合办税自助终端、发票代开终端、发票申领终端)
项目用途:综合办税服务厅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5万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
1.成交供应商: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2.成交金额:(小写)¥895,860.00元
(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整
3.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路5号
4.联系人:魏彩霞
5.联系电话:13709122078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韦智勇、薛弘晔、贠永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倩、曹美奇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3437.90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陕西亚星管理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