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校地合作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001 西安市商务局校地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西安市商务局校地合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西安市商务局校地合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 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 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 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 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 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 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招 标 人:西安市商务局
地 址:西安市凤城八路 109 号
联 系 人:高雄
电 话:029-867865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亚星管理平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