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J2022-169
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用材料 |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最长供货期2年。(即使已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合同亦终止)。
合同包2(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医用材料 |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2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最长供货期2年。(即使已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合同亦终止)
合同包3(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医用材料 |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3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最长供货期2年。(即使已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合同亦终止)
合同包4(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医用材料 |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4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最长供货期2年。(即使已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合同亦终止)
合同包5(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5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医用材料 |
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5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金额,最长供货期2年。(即使已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合同亦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5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2(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3(西安浐灞生态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